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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下班騎車時,所在想的是照相這件事。
之前和雅雯提到,我現在出門,幾乎都不帶相機了,以前,帶相機的人似乎是少數,但現在,不帶的人反而是少數,人手一台數位相機或照相手機,所以,我變成了特殊的人。
而擁有者眾,造成的現象是,拍團體照時,每一台都要拍到,就會看到有兩三個人,手掛著好幾台相機,然後一張團體照就要照好久。我現在都還記得,以前彰友會的活動或救國
團的活動,一兩百個人,幾十台相機要拍的盛況,相機在地上放成一堆,好像在拍賣的感覺。
也不知道曾幾何時,比較沒有那麼愛照相,我想或許是在那一場大火後,祝融將我的日記、信件、照片,全部燒成灰燼,燒去我十幾年來的回憶,便覺得,世事無常,人生就是如
此,照再多相,最後不就是一把火就什麼都沒有了,何需留下太多的景色和倩影,除非它可以留下成為公眾歷史,否則百年之後,也只能隨之煙飛灰滅。
再漂亮的風景,看相片不如人在其中的感動,況且既不是專業的攝影師,不如就買個明信片,或看別人拍的成果。要有個到此一遊的紀念,帶相機的人那麼多,團體照每個人都有
拍,跟別人借來洗或拷就好了。
出門多帶一樣東西,總是多一份麻煩,多佔行李一點空間,自己也不上相,不用照太多,漸漸的也就不帶了。即使現在有了數位相機,也是一樣,後來買相機,也不是為了自己,
是為了拍我們家可愛的寶貝。
以前出去玩也很愛帶相機,國小時還曾為了父母不讓自己帶相機去旅遊而生氣。記得那時的相機,長長扁扁的,底片是小片24張的,有點像間諜在用的迷你相機,是大哥考上台中
一中時,舅舅送給他的。
而自己也真是個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的人,第一次帶相機去遠足,竟全部都是拍別人,自己一張也沒照,沖洗後還加洗了一份送給同學,我是在做慈善事業嗎?還是頭殼真的壞掉
了,後來想想也覺得自己莫名奇妙。
也許是我喜歡紀錄別人,喜歡紀錄自己的每一份情感,隨著認識的人越來越多,時空逐漸拉長,許多的容貌就會開始模糊,甚至遺忘。在火災發生之前,常常會把相本、日記、信
件一起翻閱,相互對照,把人事時地重新再連結一起,回想當時的情景。而當這些回憶被火給擦拭抹去後,我也習慣了,讓眼中所看見的世界,只暫留在腦海中。
美麗,終是虛無的過去,成為未來的詠嘆,即使在快門裏留下,也不能保證會永久的存在。所以,或許別人不解,我為何沒有拍婚紗,我想,在花了時間和金錢,留下可能是人生中最美的時刻後,請問最後那一本厚厚的相本,它的命運是什麼。而它見證了這一份甜美的愛情,卻不能帶來任何的保證,若有一天,甜蜜不再,年輕不再,照片的處境,反落得尷尬的下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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