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搞不太清楚托兒所和幼稚園有什麼不一樣,找了新北市的資料供做參考。
托兒所與幼稚園之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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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托兒所 |
幼稚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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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依據 |
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|
幼稚教育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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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質 |
兒童福利機構-托育機構 |
教育機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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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機關 |
◎中央內政部兒童局 ◎縣(市)政府社會局 |
◎中央教育部 ◎縣(市)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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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置主體 |
依據兒童少年福利法第52條: 私人或團體辦理兒童少年福利機構應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。 |
依據幼稚教育法第4條: 由直轄市縣(市)政府設立或師資培育機構及公立國民小學附設者為公立,其餘為私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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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年齡 |
2足歲至學齡前之兒童 |
4足歲至入國民小學之兒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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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編制標準 |
每收托15名兒童應設置教保人員或助理教保人員1人,未滿15人者,以15人計。 |
按幼兒年齡分: 4歲组、5歲組或混齡 每班幼兒以30人為限,教師2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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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施及設備 |
依據兒童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弟2條至12條規定辦理: |
依據幼稚教育法第5條: ◎園址適當且確保安全。 ◎園舍、面積、保健衛生、遊戲、工作、教學設備符合幼稚園設備標準,其標準由教育部訂之。 ◎一定要設置在一樓,得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使用至三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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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間大小 |
兒童主要活動空間面積應達100平方公尺,每位兒童主要活動空間,室內樓地板面積每人不得少於1.5平方公尺,室外活動面積每人不得少於2平方公尺。 但無室外活動面積或不足時,得另以其他室內樓地板面積每人至少2平方公尺代之。 |
每位幼兒平均所佔面積室內至少為2平方公尺,戶外為4平方公尺;一定要有戶外遊戲場。 |
公立托兒所、公立幼稚園、公立學前特教班的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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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置單位 |
公立托兒所 |
公立幼稚園 |
公立學前特教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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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機關 |
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|
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|
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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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對象 |
1.設籍本市 2.年滿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 |
1.設籍本市 2.年滿4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 |
1.設籍本市 2.年滿3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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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型態 |
融合式普通班級師生 |
融合式普通班級師生,每招收1名特殊幼兒最多可以減免人數3人。 |
除2名具有特教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外,另有1名專任教師助理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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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方式 |
1.一般生:約每年6月各公立托兒所公告扣除優先入學錄取名額,採登記及抽籤方式。 2.特殊生:約每年3月受理申請,請向各學區國小輔導室申請。 |
1.一般生:約每年5月各公立幼稚園公告缺額人數,採登記及抽籤方式。 2.特殊生:約每年3月受理申請優先入園鑑定安置,請向各國小輔導室申請報名。 |
學前特教班針對特殊生報名,約每年3月受理申請優先入園鑑定安置,請向各國小輔導室申請報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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洽詢單位 |
1.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 電話:2960-3456分機3661 2.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 電話:2671-0088 2673-3502 |
1.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:2960-3456分機 2673~2675 2.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 電話:2671-0088 2673-3502 |
1.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:2960-3456分機 2673~2675 2.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 電話:2671-0088 2673-35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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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1.依托兒所實際設班情形決定招收年齡 2.需設籍在該區就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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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收托對象為特殊生。 2.學前特教班安置沒有學區限制。 |
選擇托兒所或幼稚園的參考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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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指標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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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立案 |
1.懸掛立案證書 |
凡合法立案的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,均 有立案核准證書。 須特別注意證書上所載明之地址、樓層 、收托人數、業務屬性是否與現址相同 ,如有差異,則不符規定,請來電洽詢 ※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2960-3456分 機3670或 ※教育局幼兒教育科2960-3456分機 2261~2665、2738、2669、2671、2673~26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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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園所、收托人數與立案證書所載相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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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證書 |
老師具有合格教師證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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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合理 |
1.註冊費 |
教育局訂有幼稚園收費標準可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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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月費(含餐點費、交通費、材料費、活動費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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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保險費(含幼兒平安保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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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設施 |
1.幼兒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|
符合設備標準之規定。醫療急救用品需符合時效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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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遊戲場設施堅固,設施之間有安全距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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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有醫療急救用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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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遊戲設施經常維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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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化教學 |
1.提供多項教學環境,例如:種植區、沙坑區、遊樂區、角落學習區等 |
目前幼稚園的教學型態有很多,包括:角落學習區、大單元教學、主題教學、方案教學、蒙特梭利教學、福祿貝爾教學、傳統教學等不同教學型態,各有不同的理論 觀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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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幼兒透過感官肢體親身參與、動手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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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安排多元的活動課程多以遊戲的方式進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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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設計多元的親子學習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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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視親職教育 |
1.聯絡簿 |
良好的親師合作關係,有助孩子快樂、健康的成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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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舉辦親子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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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親職資訊月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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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家庭訪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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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舉辦教學觀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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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成立家長成長團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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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舍安全 |
1.門窗、牆面、天花板穩固,無裂縫 |
符合設備標準之規定,尺寸、高度適合幼兒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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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樓梯高度、寬度適合幼兒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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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地下室不得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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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有安全防護措施,例如:防護角、防撞條、防護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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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設備 |
1.有滅火器、緊急照明燈 |
符合消防設備標準之規定。滅火器需符合時效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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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逃生梯暢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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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有逃生路線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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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有火警自動警報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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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點 |
1.設計餐點表 |
餐點表之設計應符合幼兒營養之所需,重視食物的新鮮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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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餐點符合營養、衛生、多變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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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具設備 |
1.各類玩具為安全玩具 |
符合設備標準之規定,配合教學活動變化 教學教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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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材料數量充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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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採開放式擺放方便幼兒自由拿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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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教學資源充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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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衛生 |
1.教學環境、櫃子、地板整齊清潔 |
配合衛生所宣導衛生教育,例如:視力保健、口腔潔牙、安全教育、腸病毒之預防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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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洗手間乾淨無臭味,排水良好,有止滑設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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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洗手間設在活動室附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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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有大小、高度適合幼兒專用的馬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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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洗手檯合乎幼兒高度,備有清潔用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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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幼兒飲水衛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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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幼兒有自己使用的杯子、毛巾、牙刷,並有固定衛生的擺放位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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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寢室通風良好,被褥清潔無異味,有固定櫥櫃擺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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廚房設施 |
1.遠離幼兒活動室 |
符合設備標準之規定。希望廚師有丙級以上廚師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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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使用不銹鋼餐具、餐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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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有消毒餐具的設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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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通風良好有紗窗、紗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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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有冰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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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垃圾桶加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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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保持廚房的清潔與衛生 |
資料來源:新北市幼稚教育資訊網
